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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部分道路 5月11日起三轮车辆限行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4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2019年5月11日起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每日7∶00-22∶00限制人力三轮车、三轮电动车(含合标)、三轮摩托车、改装(加装动力)三轮车、三轮汽车等依靠人力、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通行。

限行路段为蕉城北路、蕉城南路、闽东路(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福宁路交叉路口)、天湖路(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福宁路交叉路口)、侨兴路(东湖路交叉路口至富春路交叉路ロ)、塔山路(闽东路交叉路口至天湖路交叉路口)、南环路、八一五中路。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依照《宁德市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违反限行规定的三轮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9/0415/1197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