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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宁德市开展国家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吕海宾)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印发了《宁德市开展国家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降低企业风险,有效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安定稳定。

《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三基”(基层组织、基本制度、基础培训)工作为抓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部门协作职责、突出上下联动机制,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降低用人单位的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或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实施方案》工作重点包括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督导、开展工伤风险评估四个方面。同时,还将建立工伤预防机制,包括完善工伤预防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工伤预防验收评估办法、建立工伤预防预警通报制度、建立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行考核评介奖惩制度、强化工伤预防费管理等方面。

据了解,工伤预防将实行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通报制度。对年度内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生产区域内工伤事故发生人次除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下同)达到2%、5%、8%以上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发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通知书。

各职能部门要将工伤预防列入对用人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凡当年度工伤事故发生率在5%以上(100人以下企业年度发生工伤5件以上)或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用人单位,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工伤预防费管理方面,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用于工伤预防的费用控制在不超过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9/0617/1254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