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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路段拟限行超标电动车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超标电动车限行是大势所趋,我非常赞同这个做法,希望交警部门同时能从源头上进行控制,监管、宣传到位,并考虑做好处置和回收工作。”“这两条是市区交通比较繁忙,学校比较集中的路段,我认为选择这两条道路限行是合理正确的。”……6月26日上午,一场关于超标电动车在市区部门道路限行的讨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热烈展开,相关部门及代表按照自己的感受、理解和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畅所欲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市区两路段拟限行超标电动车

据了解,为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2015年8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临时号牌管理,规定过渡期为3年,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按照《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市中心城区6.2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挂牌、规范管理。2018年9月,市政府在综合考虑市民生产生活影响和电动车性能等因素后,发布《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将过渡期延长至今年9月30日。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并充分参考借鉴全省各地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模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定发布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限行车辆为: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包含已登记悬挂临时号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为:闽东路与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闽东路与福宁路交叉路口(含非机动车道),天湖路与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天湖路与福宁路交叉路口(含非机动车道)。以上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允许已登记悬挂蕉城临时号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违反上述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听证会上各路代表直抒己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叶剑表示,选择先在闽东路和天湖路实行超标电动自行车限行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交通检查项目重点路段和主要路口超过50%以上集中在这两段路上,同时也是我市中心城区交通严管示范路。二是虽然限制通行的区域在中心城区内范围不大,但具有较大示范作用。通过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可以逐步引导市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那么,这一做法是否科学合理?相关部门、民意及行业代表对此有什么看法?6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特别组织召开宁德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听证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部、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意及行业代表共40人参会,提出建议意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都表达了对限行政策的支持与肯定,并从各自行业领域提出了看法和建议。随后,相关职能部门也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和行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通过此次听证会,我们进一步了解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心声,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限行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也为公安机关加强城区交通管理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很好的借鉴和思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钱昌平表示,下一阶段,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市直相关单位的共同配合下,强化辖区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这些问题,您瞧仔细!

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罚,合标电动车如何上牌,今年三四月份挂牌的电动车是否也要限行……6月26日召开的听证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各路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记者从中收集整理出了市民普遍关注的五大问题,有需要的市民快收藏好这份“指南”。

问题一: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罚?

答: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在过渡延长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管理规定的(包含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参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律处100元罚款。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问题二:电动自行车的现行标准是什么?

答: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牵头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为55kg,电机功率400W,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非机动车。该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问题三:合标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答:2019年4月15日起,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 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将按照新国标和新产品目录检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后给予登记上牌。依据省财政厅的批复文件,合标电动车登记上牌13元,补牌8元,补证4元,不强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问题四:今年三四月份挂牌的电动车是什么车?也要限行吗?

答:今年三四月份挂牌的电动车是根据市政府《2015年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第一批)》《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2018年第二批)》两批目录,办理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受限行管理,但必须在非机动车内行驶。

问题五:学生骑行电动车如何规定?

答:依据《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人员过渡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9/0628/1264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