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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在我市县级医院门诊看病也可报销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将覆盖全市,也就是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全市县级定点公立医院普通门诊看病都可以报销。

据了解,在该政策之前,我市只在柘荣、屏南、周宁、寿宁四个试点地区县级医院进行试点,报销比例为50%,单次封顶50元,年封顶200元。

日前,在4个试点县已开展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基础上,我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医保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扩大到全市所有县级定点公立医院,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县级定点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以报销。

报销政策具体为,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起付线为20元;报销比例:扣除起付线后,对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50%进行报销;封顶线:普通门诊单次报销封顶50元,每人年封顶200元。例如,小张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7月1日以前,他在霞浦县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单次看病医保范围总费用100元,全部需要自费,7月1日以后,按照全市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扣除起付线20元后,小张可获报销40元。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9/0706/1271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