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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了 困难群众的补贴也相应提高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因物价上涨达到一定数值,我市9.8万多名困难群众近日将领到一笔临时价格补贴。记者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发改委等6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据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5月份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6.9%,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标准。我市将通过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努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记者了解到,此次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全市2019年5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31元/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0元/月。

据悉,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尽快完成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随时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重要数据变动情况,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继续按月启动联动机制,及时按规定的资金渠道、按照公式计算的补贴标准和规定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补贴。当锚定价格指数全部回落至临界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9/0714/1278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