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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宁德市总工会热点探寻 工会应当如何认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重大意义?

工会应当如何认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国家“十二五”规划设专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阐述,提出了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具体要求。2011年8月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在今年4月28日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随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有的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这些劳动关系问题如果处置不当、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制定下发了《意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切实做好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gonghui/rdtx/2015/0703/1312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