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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认第三批“天湖人才”共603人

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示,9月9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出通知,同意确认梁成都等603人为宁德市第三批“天湖人才”。

“天湖人才”是指我市从市外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也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天湖人才”。“天湖人才”分为一至六类,记者从名单中看到,此次确认的第一类“天湖人才”有22人,分别来自新能源、水产、食品、教育、制药、医疗等行业。此外,第二类11人,第三类4人,第四类37人,第五类402人,第六类127人。

记者了解到,对于一类人才我市将给予每人8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二类人才境外、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住房补助;三至五类人才以及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六类人才,按实际在宁德工作月数,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住房补助,每年底发放一次。一至三类柔性引进人才,按相应类别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已享受相关市级人才补助的,根据“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按相应类别标准补足差额部分;已确认为省引进人才的,按相应类别标准补足差额部分。2019年1月1日前确认的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入选三至五类“天湖人才”的,按相应类别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2019年1月1日后确认的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入选四至六类“天湖人才”的,给予享受相应人才服务,不再发放“天湖人才”补助。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9/0915/1343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