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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查!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0月30日讯 (福建日报通讯员 吴宗林)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有序登记,进一步推进“一标三实”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加快辖区出租屋自主申报顺利开展。10月27日,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部分出租屋进行走访排查,其间查获两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

经查,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村后段13-X号6X1房主叶某芳(女、汉族、现年46岁、鳌阳镇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寿宁县鳌阳镇东区福宁街1X8号房主邹某信(男、汉族、现年41岁、鳌阳镇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目前,叶某芳和邹某信因未登记承租人信息,分别被处以治安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snxw/2019/1031/1389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