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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车内财物被当场发现抓获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你干什么!”当河南籍男子李某将黑手伸向一辆奥迪小车,刚打开车门查找车内财物时,就被车主陈先生发现并逮个正着。日前,李某因盗窃(未遂)被福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据了解,3月25日,李某伙同老乡“胖子”(身份不明、在逃)骑摩托车沿104国道流窜到福安市境内实施盗窃。当日16时30分许,两人到达福安市甘棠镇区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们逛至甘棠镇北门某宾馆旁时,见该宾馆左侧停放着一辆车号闽JG0XXX奥迪小车,遂由“胖子”望风,李某利用作案工具小刀进行开锁。开锁后李某进入小车对车内进行翻动查找现金无果时,被车主陈先生当场发现,李某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据介绍,今年40岁的李某是河南省信阳市人。2006年,李某因绑架罪被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4年2月刑满释放。李某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介绍,李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并携带作案工具结伙实施盗窃,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治安法相关规定,福安警方已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axw/2016/0330/148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