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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宁德市总工会资料中心信息公开 宁德市工会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理须知

宁德市工会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理须知

全市各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单位:

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20年4月15日零时起至2021年4月14日24时止。

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报缴费。2020年4月1日—5月15日)。互助金缴交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理流程。

(一)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填写《宁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申请表》(http://www.ndgh.cn/,宁德市总工会网站下载)及参加活动的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会主席签名。新参加活动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企业工商登记复印件(盖章)。提供2020年3月份干部、职工在职在岗工资花名册。

(二)非公企业填写《宁德市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在http://www.ndgh.cn/宁德市总工会网站下载)及参加活动的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会主席签字;企业工商登记或企业工会法人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提供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清单证明和2020年1-3月份职工工资花名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申报缴费期内,持单位互助金缴交汇款凭证,至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开具“福建省职工医疗互助筹资收款凭据”作为报账凭据和参加活动依据。

(四)市直属、东侨工业集中区各单位填写完团体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54919467@qq.com审核导入。联系人:薛开源。 联系电话:2319818。

(五)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为方便各单位办理职工医疗互助,请参加单位通过网络办理(一、二、三、四)事项后,携带纸质材料,派员到所在地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一次性办理完结。

提高职工健康保障、减轻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共同愿望!

宁德市总工会

2020年4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gonghui/zxzx/zcwj/2020/0401/1613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