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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第二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第二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有50家企业列入其中。

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今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曾公布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列入清单的91家企业主要为与防疫急需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相关的,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环保诚信企业等。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正面清单,包括福建海雾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供销连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惠泽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据悉,对清单内企业,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差异化执法,免除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并通过利用在线监控、远程视频、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采取非现场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的一般性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同时,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仍将坚决依法查处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的重大环境问题,以及影响疫情防控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恶意排污、拒不整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 医疗废水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20/0602/164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