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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李宪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城乡关系变化的时代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9年8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福建省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中,再一次勉励乡亲们继续发扬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精神,埋头苦干、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这是对当前闽东乃至全国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并加以贯彻落实。

一、持续强化政治责任

当前,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众志成城啃下最后的“硬骨头”,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确保脱贫攻坚的目标如期完成。必须把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责任放在第一位。要切实做到观察分析脱贫攻坚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脱贫攻坚工作要防范政治风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定有力的工作措施,强化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切实找准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要充分激活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们不但有勇气去探索,也有信心走出自我封闭的小圈子去接受新思想和新机会、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

(二)要真正把教育摆在先行官的位置

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越穷的地方越难办教育,但越穷的地方越需要办教育,越不办教育就越穷。我们必须真正把教育摆在先行官的位置,努力实现教育、科技、经济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即使脱贫以后,要巩固脱贫成果,也需要教育的持续发力,以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可以说,教育扶贫是拔掉穷根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

三、完善宜业宜居环境

(一)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要把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农村人口流失,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空心村”,引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土地荒废等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建设宜业、宜居、生态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得到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小镇上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因地制宜发展小镇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就地脱贫致富。

(二)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要立足区位优势,挖掘资源禀赋潜力,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努力将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考察农村特色扶贫产业发展时,要统筹、全盘考虑当地资源、技术、市场、人才等因素,把注意力放在当地今后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特色产业上。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于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解决贷款难等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和获得金融产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要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加以政策引导、政策支持。要注重对特色农产品品牌产品的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全方位的信息技术服务指导,积极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培育特色龙头企业、农产品产业带和产品销售市场体系为依托,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四、防范化解返贫风险

(一)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

要认真研究近年来农村出现返贫现象的原因,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当前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至关重要。要把防止返贫摆在突出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确保频道不换、靶心不变、力度不减。尤其是对因自然灾害、家庭成员生病等情况出现的返贫,要有后续措施来跟进帮扶,以保证贫困群众真正实现稳定脱贫。

(二)要加强对农业的保护

运用立法、财政、金融等多种手段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和引导农民按市场需要逐步形成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生产关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建设,多渠道提高农业的竞争力。要层层分解精准脱贫与后续扶持目标任务,确保县、乡(镇)、村各级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挂钩不松,落实一户一策,有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各项帮扶工作落实。同时,要建立返贫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更加关爱农村干部

要把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要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对那些长期在贫困地区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应给予表彰并重点提拔使用。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干部,要注意培养使用,真正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同时,要继续扎实推进“三向培养”工程,即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真正做到“选准一个人,激活一个村”。

(作者系中共宁德市委党校教授)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1712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