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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教育资助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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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工程

宁德网消息(叶陈芬)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不同层面的教育资助越来越完善,宁德都有哪些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呢?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等教育资助政策。

据介绍,2015年,我市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26278人,受助金额达5334.37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1.33亿元,受助学生达21634人。

学前教育:最高补助2000元

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小学附设园或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实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其他家庭困难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按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持低保证和相关证明向幼儿园申请。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林荣介绍,我市施行城乡统一的“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此外,我市各县市也因地制宜,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行地方补助。福安、蕉城、屏南、周宁推行农村小学、初中寄宿生一日三餐全免费;蕉城区农村寄宿制学校每个寄宿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由学校统一购置生活用品;福安市2015年秋季学期起至2017年,按每位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寄宿新生每年一次性补助600元的标准;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按每位寄宿新生每年一次性补助600元的标准,统一采购并发放寄宿生生活用品。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寄宿生最多各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季或学期发放。

免费教育制度,对全日制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高职院校五年专)实施一二三年级学生免除学费。财政补助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年2100元、涉农专业学生每生每年2400元、医药类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高中起点两年制的高级技工学校的数控机床加工、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等高级技工专业全日制中职学生每生每年3200元。普通高中:实行“国家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700元,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低保证或相关困难证明,向所在学校班级申请,办理“高中资助银行卡”,助学资金由学校主管部门通过“集中支付”发至学生卡中。

高等教育:多措并举助学

据林荣介绍,我市高等教育阶段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制度,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做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由学生持相关困难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银行发放贷款资金到学生所在高校的帐户上。

高校学生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我省承办银行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广“网上申贷”。

同时,我市还实施高校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期间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补偿和代偿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并且对退役士兵继续教育实行学费资助,学费资助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此外,我市对在独立设置民族中学和普通中学民族班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除享受相应教育阶段所有资助政策外,另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初中学生每生每年600元,高中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2016年将提高少数民族国家助学金标准: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1600元。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6/0504/177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