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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贸企业上市奖励资金申报启动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完成相应阶段将获得相应奖励。其中,在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将获得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日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已启动2016年内外贸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申请工作。

据悉,申报主体为,我省制定目标明确的上市、挂牌发展计划,并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上市、挂牌相应阶段工作的内外贸企业。其中:内贸企业是指商务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列入统计部门限上统计的连锁经营(5个及以上门店)的零售、餐饮企业;外贸企业是指近三年出口有实绩、有增长,2015年出口额按行业划分在入选的企业中排名靠前且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企业。

支持内容及标准方面,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完成相应阶段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企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改制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在中介机构完成辅导,企业将申请报告提交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在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snxw/2016/0830/271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