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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逃逸 警方一条微信让“失踪”两个月嫌疑人现身

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

监控下的画面。

监控下的画面。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文/图) 9月13日,记者从福安警方获悉,近日福安城区发生两辆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一名电动车主受伤,肇事车主不见踪影。两个月后,警方在多番调查无果后,通过微信发出协查通报,得到大量网友的转发关注。日前,肇事车主迫于压力,在事发两个多月后,主动向福安警方投案自首。

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逃逸

6月25日14时17分许,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派警指令称:福安市南湖花园有两辆电动车相撞,一人受伤,现在闽东医院接受治疗。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医院。据报警人称:其于6月25日11时许驾驶福安22XXX号牌二轮电动车(乘载陈某)行经福安城区南湖花园路段处,与一男子驾驶的福安97XXX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对方逃逸。

该警情属于事后报案,距离事故发生已有三个多小时,已无事故现场,且双方车辆都已驶离现场。现场处置完毕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回指挥中心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资料,并调取肇事车辆福安97XXX牌号二轮电动车的登记信息。调取该车信息时发现,该车登记在贵州籍男子名下。民警立即赶赴贵州籍男子登记的处所进行调查,但此人已经不在其登记处所,且离职已久。

民警并没有气馁,立即调整调查方向,从贵州籍男子从事的职业入手查找此人。经过不懈地努力,通过其打工经历最终于十天后联系到该贵州籍男子,但其声称已将该车卖给福安籍一女子。再继续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车已经多次转手,不能确定事发时驾驶人的具体信息。

交警发布微信协查嫌疑人自首

此时,距离案发已近两个月的时间,所有的线索都中断了。但民警并没有就此放弃,一边在肇事嫌疑人经常出现的路段调查,同时通过“福安110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协查通告,并配上该名犯罪嫌疑人的正面图片,希望借助网络的力量进行寻找,也希望案件嫌疑人看到后能主动投案自首。

该通告发出后,该交警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发动和呼吁微信朋友圈予以转发并轮番发布,对犯罪嫌疑人展开“微通缉”。短短几天时间点击率达上万余人次,并提供线索数十条,为了甄别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进行排查,确定了该肇事驾驶人身份系福安市范坑乡人郑某。

近日,慑于法律威严和压力,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主动到该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当场逃逸的经过。

经查:6月25日11时许,郑某驾驶福安97XXX号牌二轮电动车,从福安新华南路沿南湖花园路往湖滨路方向行驶,行经事故路段时,与郑某国驾驶的从南湖花园往新华南路行驶的福安22XXX号牌二轮电动车(乘载陈某)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郑某未保护现场,未救助伤者,当场驾车驶离现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axw/2016/0914/289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