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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清源司法所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创业

宁德网消息(魏眉妹) 冬日的清晨,透过薄雾依稀可见树林下一群群健硕的珍珠鸡、贵妃鸡在悠闲地觅食;池塘上一群水鸭在嬉戏追逐;草丛中一个年轻的身影拾捡着鸡蛋……1月10日,笔者到寿宁县清源乡岱阳村文品岩走访时看到这样一幅景象。

正在捡拾鸡蛋的年轻小伙小吴告诉笔者,这是他自己的养殖场,主要饲养土鸡、番鸭、鹅等。这样一位勤劳朴实的小伙,其实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2014年,因劳务纠纷,为泄私愤,小吴伙同他人在追讨工资无果的情况下,破坏厂方生产经营设备,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到寿宁县清源司法所服刑。为此,他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中,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前程渺茫,思想僵化,家庭负担重。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疏导并引导他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小吴参加县、乡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劳动技能培训。经过努力,小吴很快重拾信心,并对养殖业充满兴趣,经过不断的学习,小吴如今拥有了自己的养殖场。

“我在养殖场安装了监控视频,不仅可以用手机实时监测禽类,同时还开通了视频,顾客只要扫一扫就可以全程观看养殖过程,还可以自主选择所需要的禽类,我们将宰杀后送货上门。”小吴指着监控视频满脸自信地说:“现在很多人在我这订养月子鸡,供不应求。我打算扩大养殖场,增加品种,相信以后日子会越来越红火的。”

去年以来,为了让社区矫正人员能安心在社区服刑,解除其后顾之忧,清源司法所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转变观念,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基地就业、外出务工、种养殖等形式就业。同时,利用每年县、乡劳动保障部门劳动技能培训的机会,积极鼓励和指导社区矫正人员报名学习,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针对农村籍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协调落实低保、社保、挂钩帮扶等,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把握惠农政策,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经济收入。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snxw/2017/0111/379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