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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 “到2020年底,全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监督保护、心理关爱等各类需求措施更加科学有力,保障政策更加优化完善,困境儿童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宁德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主要包括: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教育、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

在分类保障基本生活方面,《意见》规定: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指携带艾滋病病毒和患有艾滋病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强化健全医疗康复方面,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医疗救助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其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较多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条件的优先为其办理临时救助。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将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救治工作逐步由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

此外,宁德市还将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建立针对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渠道。落实《宁德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程序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儿童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场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监护照料困境儿童的需要。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7/0125/392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