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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公布 一年分三个时段进行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3月21日至5月31日、6月10日至7月2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三个时段,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据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情况进行安排,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知为准。

2017年在福建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统一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snxw/2017/0321/439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