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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接办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四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4月27日12∶10、 4月28日14∶10,宁德市分别接到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工作组交办第三批涉及宁德市环境信访举报件7宗和第四批涉及宁德市环境信访举报件3宗,市信访工作组分别于当天12∶20和14∶30第一时间查收并即时进行交办,做到快转快办。

记者从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组获悉,第三批7宗举报件涉及4个县(市),分别是周宁3宗、福安2宗、福鼎1宗、寿宁1宗。按举报内容分类,其中水污染3宗、大气污染3宗、其它1宗。第四批3宗举报件涉及3个县(市),分别是蕉城1宗、周宁1宗、福安1宗(3件)。按举报内容分类,其中水污染2件、大气污染3件、其它1件。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市)落实整改。

信访工作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我市各地将及时公布整治结果,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期间,我市一定坚持立查立改,边督边改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7/0429/472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