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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降低准入门槛 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成立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何文捷) 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降低准入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同时明确4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要求到2020年,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监管体制。

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申请登记

《意见》明确,四类组织可依法直接申请登记,即行业协会商会类;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

对已经成立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试点逐步按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的管理体制,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意见》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并简化登记程序。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备案管理。

《意见》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重点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

在扶持政策方面,《意见》强调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人才激励方面,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补贴。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7/0508/476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