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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交警对辖区道路实行“街长制”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河湖的管理有“河长制”,街面的管理亦有“街长制”。日前,为加强辖区福安市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福安交警对辖区的道路实行了“街长制”。成效还不错,不仅提高了辖区的道路通行效率,还在一天之内,将在巡逻中捡到的两件失物归还失主。

据介绍,7月4日下午5时许,巡逻人员在福安后垅路段开展日常勤务巡逻时,在路边捡到一个袋子,袋内有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现金200元及各类证书等物品。执勤人员当场清点物品并做了记录。

随即,执勤人员根据身份信息,立即联系失主老陈(男、现年78岁、福安市范坑乡人),告知情况,让其尽快将失物领回。老陈表示因自己的不小心将袋子遗失,回到家中发现袋子不见,正焦急万分便接到巡逻人员的电话。不久,老陈赶到后垅交通岗亭认领,执勤人员在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将钱包归还失主老陈手中。老陈从执勤人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东西,执勤人员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无独有偶,仅仅过了5分钟,执勤人员又在棠发洋交通岗亭附近巡逻时,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包内放有社保卡、会员卡、现金230元等物品,执勤人员当场清点物品并做了记录。随即,执勤人员根据身份信息,立即联系失主郑某(男、现年25岁、福安市人)。不久,郑某赶到棠发洋交通岗亭认领,执勤人员在核对信息后,将失物归还郑某。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axw/2017/0710/527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