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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意失败欠薪15万元 与妻子闹矛盾欲自焚烧房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一男子因经营食用菌加工厂失败,拖欠19名工人七万多元工资。在监视居住期间,又因与妻子发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为逼迫妻子回家,该男子竟要放火烧房、自杀。日前,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放火罪,该男子被法院判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生意经营不善拖欠工人工资

据介绍,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男子杜某在承包经营一家古田县某食用菌加工厂期间,因赌博、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工厂经济状况恶化,拖欠多名工人工资。截止2015年5月,杜某共拖欠周甲、周乙、林丙、陈丁、林戊、胡庚等19名工人工资计151637.5元。

事后,经工人多番催讨仍无果。而后,为了躲避工人的催讨,杜某索性逃匿外地、变更联系方式。该案经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支付仍不支付,后移送古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6年1月底,杜某主动投案,并支付上述19名工人工资75100元,尚有76537.5元未支付。

与妻子争吵欲自焚烧屋

2016年7月中旬的一天,杜某因日常生活矛盾,与妻子陈某发生激烈争吵,陈某一气之下,离家外出。杜某为逼迫陈某回家,扬言放火烧房。

当晚21时许,杜某将17升左右汽油带回家中,将汽油泼洒在自己身上反锁房门,威胁要点火自焚、烧毁房屋。其间,杜某还多次爬窗威胁要跳楼自杀。后经家人、民警劝解,杜某放弃自杀。并于次日凌晨1时许,主动开门下楼,后被民警带离现场,杜某随身携带的黄色打火机被扣押。

据了解,杜某位于大桥的房屋与加油站、民房等相邻。

获刑罚款还要支付欠薪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杜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19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计151637.5元,经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又因家庭纠纷,在厝内泼洒汽油欲放火自焚,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放火罪。

法院认为,杜某在泼洒汽油后自动放弃犯罪,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系犯罪中止,依法应免除处罚。遂作出如下判决:杜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犯放火罪,免除处罚。决定对杜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责令杜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尚欠的劳动报酬计人民币76537.5元。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gtxw/2017/0803/54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