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频道宁德新闻 金涵小区保障房今日抽签选房 1814套保障房可供分配

金涵小区保障房今日抽签选房 1814套保障房可供分配

宁德网消息 (记者 吴宁宁) 8月21日,3651户候选人将在市高级中学礼堂参加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公开抽签活动。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获悉,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批候选人中,租房的人要远远多于买房的人,其中,公租房候选人2060户,廉租房候选人552户,这两类候选人就占了候选人总数的七成。

■有多少房源可选?

1814套保障房房源可供分配

据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本批可供配租配售的保障房房源共1814套,其中经济适用房236套,限价商品房278套,公租房748套,廉租房552套。本次抽出的是参加选房的顺序号码。

房源建设进度来看,已经是现房的有金涵二期236套经济适用房、278套限价房和少量由于保障家庭已购买住房退出的公(廉)租房,其余为金涵三期在建经济适用房、公廉租房的期房。其中,经济适用房236套,位于金涵二期A区39套,B区197套,户型为二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78套,位于金涵二期A区13套,B区265套,户型为三房两厅,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公租房748套,位于金涵三期,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目前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建设;廉租房552套,位于金涵小区三期,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正在进行配套建设。

公租房和廉租房房源有限

“从保障房房源与候选人的比例来看,这批房源还是比较有限的。尤其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十三五”期间尚未制定建设计划。”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候选人情况方面看,购买经济适用房候选人590户,其中符合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规定的低保家庭、残疾人、优抚军人、部队转业干部等享受优先分配对象25户;购买限价房候选人449户,其中享受优先分配对象30户;公租房候选人2060户,其中享受优先分配对象63户;廉租房候选人552户,其中享受优先分配对象64户。

此次可供分配经济适用房房源与候选人的比例为1 : 2.50;可供分配限价房房源与候选人的比例为1∶1.62;可供分配廉租房房源与候选人的比例为1∶1;可供分配公租房房源与候选人的比例为1∶2.75。

“由于房源有限,为避免因候选人抽中选房顺序号之后又放弃购买而造成房源空置的情形,此次公租房和限价房这两类房准备了一些备选对象。”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数量748套的10%比例增设备选对象75户,按限价房房源数量278套的20%比例增设备选购房对象56户。若抽出的对象中有人放弃,便将通知相应的备选购房对象按次序参加选房。

■保障房售价如何?

经适房平均售价约3000元左右

“金涵小区二期经济房和限价房的销售价格保持不变,没有提价。”据该负责人介绍,金涵小区二期经济适用房平均售价为:A区为2973元/平方米,B区为3230元/平方米;限价房平均售价:A区为3920元/平方米,B区为4100元/平方米。层数之间的差价原则上按每层每平方米20元定价(以中间层为均价,往上每层比下一层增加20元,往下每层比上一层减少20元)。

此次二期保障房房源2017年9月份交房,三期经适房、公租房和廉租房于2018年春节前交房。由于公租房和廉租房不是现房(三期的),目前属于预分配,租金标准尚未确定。

■抽签规则如何规定?

仍采用乒乓球随机抽签办法

抽签仪式邀请公证处参加。根据公开抽签规则,此次仍采用乒乓球随机抽签的办法,抽签程序不变。抽签邀请的抽签人员和监票人员,从现场的候选人或其家庭成员中选定,分若干组,经核对身份证件属于此次抽签候选人或家庭成员的均可参加。每次从现场邀请3人为一组,1人负责抽购房对象名单,1人负责抽选房顺序号,1人负责监票;每组抽出若干个球后重新邀请一组3人上台抽签,以此类推,抽签人和监票人应签字确认抽签结果。

此次抽签确定保障对象和选房顺序号。分三步抽签,首先抽出符合优先分配对象的选房顺序号,由2名抽签人分别从装着写有优先分配购房对象姓名的兵乓球的箱子和装着写有选房顺序号码的兵乓球的箱子中,一一对应抽出优先分配购房对象及其选房顺序号,经验证有效,当场由电脑人员录入电脑,并通过现场投影仪进行播放确认。其次抽出剩余对象及其选房顺序号,最后抽出备选对象及其选房顺序号。

抽签结果次日起进行公示

据了解,抽签结果在抽签现场确认。抽签结果及购房的相关事宜于次日起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ndjsj.gov.cn/)、报纸等公共媒体进行公示,公示7日。

抽出的经济房、限价房购房对象,在8月23日、24日、25日三天,到金涵二期工地现场查看户型等情况,市城投公司负责组织看房工作。

公示期满,申请人于8月28日至8月30日三日内前往市住建局6层保障房中心领取《准购证》和选房通知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通知相应的备选购房对象按次序参加选房。

■选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参加选房5年内不得申请

如果候选人获得了选房资格,却又放弃购买,那么“后果很严重”。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选房办法,已获得此次选房资格但不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择公租房、廉租房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租赁同类型保障房;选择限价房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限价房;但选择经适房又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经适房和限价房。

年龄超过60周岁须一次性付款

在此前保障房的购买过程中,存在着退房的情况。一些购房户交了首付,办了按揭贷款手续,还申请退房。为了避免少发生此类情况,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在选择购买还是租赁保障房时,一定要先考虑清楚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注意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办理产权登记后5年方可上市出售,且出售时应缴交一定比例土地收益的限制投机政策规定,以及征信不良(7次不良还款记录)、年龄超过银行还款年限(约60周岁),只能一次性付款等情况。“今后,原则上是不允许随意退房的。”该负责人表示。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7/0821/562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