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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河南篇】河南17地市立法成果显著

大河网讯 (记者阎乃川 高利国 谢岚 席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18日起,6集电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陆续播出,迅速在中原大地掀起收视热潮。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继郑州、洛阳先行获得地方立法权后,2015年7月,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8市获准地方立法权;2015年11月26日,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获准地方立法权,至此除济源外,河南17地市均获地方立法权。

2016年1月31日,《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省17地市的哪些法规条例?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有哪些亮点?带着疑问,编者带大家回顾一下河南省地方立法工作的进程、成果及亮点。

 修订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立法法》又被称为“管法的法”,是一部规范所有法律行为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2000年3月1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于2015年3月1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经过15年来首次大修,修改后的《立法法》剑指“任性的权力”,明确了立法权的根本归属。新立法法明确了“人大主导立法”的规则,且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第72条这样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立法权“扩容”进程:从无到有

在我国,地方立法权的酝酿、出台、修订、完善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省以下无立法权;1979年,《地方组织法》实施,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了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权力;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修订,将地方立法权拓展到了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可以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再次进行修订,将拟定权改为了制定权;2000年,出台《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的范围扩大到了经济特区的市;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立法法》进行修订,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均拥有地方立法权。

《立法法》修改之前,除省级之外,地方立法权仅为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所享有。随着《立法法》的修订,享有立法权的主体数量迅速攀升。据《法制日报》2015年12月18日报道,除原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已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共80个主体外,《立法法》又赋予其他237个设区的市(《立法法》修订后,又有两个地区改为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主体共达到351个。

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这是全国新获立法权城市首个提请审议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在地方行使立法权热潮中,江苏镇江成为新获立法权城市中首个“吃螃蟹”的设区的市。

《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应运而生

2016年1月31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

地方立法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一环,地方立法条例是规范河南省地方立法活动的重要法规。2001年2月,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对我省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很多新期盼,《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应运而生。2016年1月31日,《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河南省拥有立法权的设区市由两个增加到17个

2015年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赋予了南阳、焦作、平顶山、开封、安阳、鹤壁、驻马店、漯河这8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11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又赋予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这7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样,河南省拥有立法权的设区市,由原来的郑州(省会城市)、洛阳(国务院批准的18个“较大的市”)两个扩容到17个。目前,除了未设区的济源暂无立法权外,全省17个省辖市都拥有了立法权。

《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有哪些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获通过?

2016年7月29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和《商丘市古城保护条例》。除《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外,其余3项法规是在《立法法》修订后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我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首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商丘古城

《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取代1999年起实行的《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这也是开封首次通过地方性法规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规定。《商丘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对商丘古城的保护问题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划定了古城保护范围,在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则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条例之中。

梳理3个地市的立法进程会发现,获得立法权后,地方在行使权力时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而为。按照规定,设区市只能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进行立法。

此外,在立法程序上设区市的地方法规要到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些都是对地方立法权进行有效监督的方式。

2016年9月26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洛阳市旅游条例》《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许昌街景

许昌市地方立法的开山之作选择了“市容环卫”这个版块。许昌的城市管理在全省居于领先位次,凭借出色的城管“成绩单”,许昌摘得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10多项“国”字号桂冠。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烟雾缭绕的露天烧烤等“顽疾”,一直困扰着城市发展,也影响了城市形象。“这部条例针对市容环卫管理突出问题加大了处罚力度,是破解执法难的‘法律利器’,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支持”,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卢少清说。

 2016年11月18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红旗渠 青年洞

安阳林州红旗渠被誉为“人工天河”,然而现实中存在对题词、碑刻的刻画、涂污,倾倒垃圾,以及采石、取土等行为,都对红旗渠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对这些损毁行为分别作出了罚款规定。这是安阳市人大常委会有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

  2017年3月30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

南阳白河

白河是南阳的“母亲河”,发源于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穿越宝天曼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和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流经南阳7个县区,是南阳人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重要水源,是楚汉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支撑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白河水系水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损害,严重影响了南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进一步规范白河水系水环境管理行为,有效控制污染,保护白河水系水质,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专门法规予以保护显得十分必要。

  2017年5月26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

漯河沙澧河风景名胜区

沙澧河风景名胜区贯穿漯河市中心,属开放式景区,是漯河市民休闲的重要场所。《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名胜区内开展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需得到批准;禁止在名胜区内洗涤衣物、乱扔垃圾、乱涂乱画、露天烧烤;禁止车船乱行乱停;禁止犬只(导盲犬除外)进入核心景区。漯河首部地方性法规《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获批准,意味着美丽、整洁、优美的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有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和保障。

  2017年7月28日闭幕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濮阳戚城公园

濮阳戚城公园,1992年开工建造,国家4A级旅游景区,依托戚城遗址而建。戚城遗址俗称孔悝城,是濮阳市境内乃至附近各地市保留的年代最久、延续时间最长的古代聚落城池。戚城遗址地下依次叠压着距今七、八千年的裴李岗文化、六千多年的仰韶文化、四千多年的龙山文化,以及商、西周、春秋、战国、汉等文化层。《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是濮阳市制定的第1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濮阳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3部地方性法规。

《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设区的市地方法规25部(其中郑州、洛阳共5部),除郑州、洛阳外,涉及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驻马店、南阳、信阳共12地市。

 老百姓有机会走进立法机关参与立法工作

随着《立法法》的公布,老百姓今后也将有机会走进立法机关,直接参与立法工作,发出自己的声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设区的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立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更有利于其行使权利。

17地市获得立法权,标志着新的《立法法》赋予我省设区的市立法权在河南已落实到位。

《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实施后,17地市可从本市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行使立法权,更便于宪法、法律、上位法实施。通过行使立法权,增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竞争力,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通过行使立法权,推动改革创新,更好地释放改革开放红利;通过行使立法权,进一步完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职权。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2017/0825/567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