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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操作失误员工抢9万红包 构成不当得利被法院判返还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福安某保险公司业务员黄达(化名)参加本公司的随机抢红包活动,不料该保险公司因工作失误,向黄达多发了90117元。此后,该公司几次要求黄达返还该款未果。日前,经福安市法院审理,黄达的行为因构成不当得利,被法院判返还公司多发的钱款。

公司多“派发”红包要求返还被拒

据介绍,案发时,黄达在福安某保险公司做业务员。2015年11月,该保险公司推出 “综拓客户签寿险,群雄逐鹿琅琊榜”APP活动。该保险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潜在客户的名单,由业务员转发名单上客户签单,每天成功转发前50名客户的业务员,荣登每日琅琊先锋榜,获得8~288元不等的随机旺财红包。

同年12月11日,该保险公司公布中奖名单,黄达处于先锋榜48名。2015年12月11日,该保险公司通过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失误,误向黄达账户转入90405元。收到短信提示后,该款很快被黄达取走。

此后,该保险公司几次要求黄达返还该款项,但都被黄达以这笔钱是公司的赠与行为拒绝了。无奈之下,该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黄达还款。

构成不当得利被判返还

福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人。该保险公司推出的APP活动进行公开宣传,承诺符合条件的业务员可获得8~288元不等的随机旺财红包,黄达参与活动并中奖,应当遵守承诺向黄达发放8~288元不等的随机旺财红包。

另外,黄达作为业务员参与活动,事先也应了解活动内容,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应遵守活动规则。该保险公司因工作失误向黄达实际发放了90405元,黄达获得活动规则限定的最高额288元以外的部分(90117元)没有合法根据,属不当利益,保险公司因此受到损失,黄达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该保险公司。黄达辩称不清楚所参加活动的内容,认为该保险公司发放90405元是一种赠与行为,既不符合常理,也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参加该保险公司举办的其他活动而得到该保险公司90405元的赠与。经审理,法院判决黄达返还该保险公司不当得利90117元及利息。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axw/2017/0829/570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