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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屏南、周宁列入第二批城乡居民医保县级医院普通门诊试点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到县级医院看病,门诊费也能报回一部分!这项目之前只有寿宁县和柘荣县医保参保人员才能享受到的“福利”,9月1日起,将扩大到屏南县和周宁县。

据了解,根据《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只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享有普通门诊补偿待遇,即“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偿,单次补偿封顶分别为25元、15元,每人年封顶线分别为150元、50元。”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受益面,市医保局经认真测算,反复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7月15日起在寿宁县、柘荣县先行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试点。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参保人员获得感,从9月1日起宁德市屏南县、周宁县列入第二批城乡居民医保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试点。此次试点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屏南、周宁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目录内费用单次门诊起付线2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50%,单次报销封顶50元,每人每年封顶为200元(其中:年封顶线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合并计算)。

那么,列入试点后,这两个县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具体如何报销呢?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第一批试点的寿宁县和柘荣县一样,例如,屏南县或周宁县的某参保人员到县医院门诊看病,总共花费了医保目录内费用80元。他可获得的报销费用为:(80元-起付线20元)×50%=30元(未超过单次报销封顶50元,故其可报销30元)。若当日花费了医保目录内费用200元,他可获得的报销费用为:(200元-起付线20元)×50%=90元(超过单次报销封顶50元,故其只可报销50元)。

“根据我们预计,实行门诊统筹后,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屏南、周宁每人次费用将分别下降50元,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费用。”该负责人说道。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7/0904/577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