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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将率先实行强制分类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区、市)直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通知明确了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其他垃圾的分类要求。其中,有害垃圾方面,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投放收运上,应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餐厨垃圾方面,主要品种包括,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投放收运上,应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所在城市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可回收物方面,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投放收运上,应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鼓励各地区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china/2017/0907/582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