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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证交通肇事儿子顶包 事后爱子心切后悔主动投案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来自福安的老陈在无驾照情况下,竟驾驶一辆箱式货车外出,不想中途发生意外,老陈驾车不慎将一名行人当场撞死。事后,为掩盖自己无驾照的事实,老陈找来儿子小陈顶包。但当看到儿子因自己的过失被刑事拘留时,爱子心切的老陈后悔了,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9月10日,福安市法院对外披露了案件结果。

肇事后儿子顶包

据法院介绍,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于去年1月15日傍晚,当时夜色已暗。老陈在没有取得驾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在福安104国道沿线行驶。当日6时50分左右,当老陈驾车行驶至104国道2129KM+150M时发生意外,撞上正在附近的一名行人,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老陈惊慌失措,匆匆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并将自己无证驾车的情况告诉儿子小陈。

之后,小陈在父亲老陈的指使下,替父顶包,到当地交警部门投案。其间,小陈向警方提供了一份虚假证词,谎称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致使交警部门对其以交通肇事罪立案。随后,小陈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见亲生儿子因自己一时过错被刑拘,爱子心切的老陈十分后悔。案发三天后,老陈向警方投案自首,并供述其驾车肇事及指使儿子替自己顶包的事实。

构成包庇罪拘役五个月

近日,针对小陈顶包的犯罪行为,福安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陈明知其父老陈无证肇事的事实,却依然作假证明包庇。法院认为,小陈的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另外,在案件审理中,法院考虑到小陈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此进行一审宣判,以犯包庇罪,判处小陈拘役五个月。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axw/2017/0911/585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