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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3瓶啤酒驾车 涉嫌醉酒驾驶“落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茹瑒欣) 喝了3瓶啤酒,自认为没问题侥幸驾车,结果驾驶员吴某某还是在民警的整治行动中“落网”了。这是近日在宁德市高速公路辖区查获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8日,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组织警力在福鼎口扎实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晚10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闽Jxxx7的小型轿车驶入收费站。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里散发出一阵阵酒味,且驾驶人的表情和言语显得有些紧张,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吴某某出示其驾驶证做进一步检查,吴某某称由于着急出门,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询问,该驾驶员吴某某于当晚9时许,在福鼎五里牌喝了3瓶啤酒,自认为没喝太多侥幸驾车。随后,民警将吴某某带至福鼎市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吴某某对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规定,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轿车。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对此,警方提醒,酒后驾车,容易出现意识不清、开车困倦甚至睡着的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将酒后驾驶列为责任赔付范围之外,酒后驾车是不属于商业险保险赔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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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dxw/2017/1012/612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