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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对中小学布局的基本标准、发展目标、实施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重点任务等进行了明确,力争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空间分布和容量配置更趋合理,各地城镇“大校大班”问题基本解决,各县(市、区)基本都能配置省一级达标高中。

城区每1~1.5万人设立1所完小

意见明确了中小学布局的基本标准。其中,小学与教学点方面,市、县(区)的城区、镇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小学学生总数按每千人84个学位计,每班容纳45座。完全小学规模应达到180人以上,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每个年级不少于30人,适龄儿童平均每个年级不足30人的不再设置完全小学,但对1~3年级应根据需要设置教学点。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老城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学校服务半径,原则上小学800米以内,一般城区、乡镇小学1公里以内。乡村小学及人口稀少区域上学路程2公里以内,寄午膳学校3公里以内。中心城区或老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校舍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原则上应设置小学,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设置教学点。

初中方面,市、县(区)的城区、镇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区内学校服务半径,原则上1000米以内,步行时间15~20分钟,每3~5万人设置1所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原则上每个乡都应设置1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确因乡镇大小、人口疏密和地缘远近等客观因素,需适度集中办学的,可采取与相邻乡镇合办或在城关集中办学的方式。学生总数按每千人42个学位计,每班容纳50座,校均规模应达到18个班,900名以上在校生,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

普通高中方面,坚持普职协调发展,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原则上每8万~10万人设立1所普通高中。学生总数按20学位/千人计,每班容纳50座,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

寄宿制学校方面,因人口、交通等客观条件影响和当地群众意愿强烈的地方,可适度集中设置寄宿学校,由当地政府提供学生寄宿条件或安全规范的交通服务。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普通高中一般要有学生寄宿条件。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

意见明确,学校选址应充分保障环境安全,不能选在地质断裂带、滑坡易发区等地质不安全地区;不能选在有污染的场地,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不能选在学校邻近车流量过大地区,如大型批发市场、快速交通干道等;不能邻近污染源和危险源,如垃圾场站、有污染的工厂、加油站和危险品仓库等。

至2020年各县配置省一级达标高中

根据意见,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重点任务包括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乡村学校条件配备、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加强中小学校内涵建设。其中,完善乡村学校条件配备包括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活动设施设备,开展村小和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建设一贯制学校,提高办学效益,抬高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底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鼓励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多方位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就近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稳定乡村生源,奠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

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包括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普通高中校点布局,加强招生等政策调控,分批整合布点重复、质量不高、规模过小特别是已停止招生的“空壳”高中。实施普及高中攻坚计划,对布局规划需要且有一定办学基础的相对薄弱高中,实施改造提升计划,积极推进达标高中创建晋级。省级重点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建设,鼓励民办学校争创达标高中。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空间分布和容量配置更趋合理,各地城镇“大校大班”问题基本解决,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育教学资源配置达到相应要求,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通高中适度集中办学,优质高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省三级以上达标高中校数比例提高到90%,各县(市、区)基本都能配置省一级达标高中,培育建设100所省级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和35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中。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snxw/2017/1031/634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