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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面开展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及全民普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法制日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蒋安杰刘子阳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就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的具体活动安排及今年的全民普法工作进行了介绍。 

据张军介绍,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5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这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对法治宣传教育从责任、方式、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司法部牵头成立了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主体责任,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和8个中央国家机关分别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办法。

张军指出,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司法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大了全民普法力度。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重点,我们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3场法治讲座,2000多人现场参加。以公众关注的民法重点问题为导向,举办了民法总则网上系列谈,有200多万人次参与,引发了社会关注,效果非常好。我们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熏陶作用,潜移默化。全国已有以法治为主题的公园3500多个,开办的《名家谈·中华法文化》微视频法治公开课,累计有350多万人在线观看,以创新求实精神研究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新思路、新措施。

将普法部门的“独唱”变为各职能部门的“合唱”

张军部长就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安排及全民普法工作答记者问

法制网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 蒋安杰 刘子阳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就12月4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安排及全民普法工作答记者问。

 司法行政改革正在全面推进中

当有记者提问,司法部司法行政改革有什么考虑时,张军部长介绍说,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事杂,但又是整个司法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司法部一个时期以来围绕着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司法行政职能进行了各项改革。

谈到司法鉴定工作改革进展时说,张军说,中央关于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深改意见出台后,司法部加大了严格准入和严格管理的力度,解决一个时期以来司法鉴定不够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四川的天价鉴定费事件发生后,6月底全国所有省市的司法鉴定收费完全得到规范,目前正检查落实情况。

张军还介绍了公证工作改革进展情况。他说,今年8月,司法部推出一项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改制为事业单位的措施,预计年底完成。在11月中旬,全国800多家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全部完成改制。改制目的就是让公证机构、公证人员不要躺在公务员的“铁交椅”上、“铁饭碗”上,踏下心来为老百姓更好地服务。

在律师制度改革方面,张军说,无论是在律师维权还是在律师惩戒方面,一个时期以来做的还是不够,因此在深化改革当中,加大了在律师执业中,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如,司法部门和公安、检察、法院建立起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许多在诉讼活动当中律师的合法权益未被特别尊重的具体问题。

张军在谈到律师惩戒问题时说,司法部强调充分发挥全国律协的作用,极少数违纪违规违法的律师,按律协章程受到了处理,还有极个别受到了司法部的行政处罚。“仅仅处罚还不够,我们还在网上予以公开,有的是训诫,有的是让老百姓了解一些律师这样的违规行为是要付出代价。广大律师对这两项措施包括严肃惩戒给以点赞支持。”

谈到监狱体制改革,张军透露,司法部准备在17个省用20个示范监狱总结经验,并在全国推开,把已经做得很不错的底线安全观提升为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是下一步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以案释法加大案例库建设

有记者特别问到,司法部案例库建设与以案释法的关系,张军回答说,大家都知道公检法都有案例,司法行政工作的案例更加丰富。监狱,有对监狱内犯罪侦查处理的案例;社区矫正也有不服从矫正纪律被撤销缓刑,撤销假释送回监狱的案例;还有大量律师辩护的案例、出庭代理的案例,包括我们不那么熟悉的非诉案件的案例;公证的案例,人民调解的案例,以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工作案例等等,最近,我们做出决定,要把这些案例加以总结,把它归纳分类,然后运用互联网,向社会推出。再有类似的情况可以在网上找出参照案例,帮助老百姓解决自己遇到的相关问题。

16位部级干部将赴最高法旁听

张军透露,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12月中旬将组织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等领导干部,旁听一次法院庭审。张军表示,今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这是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目前已有18个省(区、市)和 8个中央国家机关分别出台了实施办法,推动把普法融入到执法过程中。张军还表示,以后将形成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道,考虑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张军回答道,领导干部参加法庭的庭审活动,是早就有的一种建议和提倡。许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本单位遇到具体案件时,有些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庭,有些是以不同的身份去旁听相关案件,可以说是直接受到生动的、具体的、现实的法治教育。张军说,这次组织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16个部级领导干部,参加最高法院安排的旁听庭审活动,就是让这些有重要执法权单位的相关领导干部,通过旁听,直观地了解一场诉讼庭审活动是怎样开展的,以案释法,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有“三变”

当有记者问道,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提到的“谁执法、谁普法”和过去的普法有什么区别时,张军回答说这是个好问题,他说,“谁执法、谁普法”有着与“七五”普法和“六五”普法、过去30年普法完全不同的一个特点,这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一个重要顶层设计。

张军表示,这个不同体现为有“三变”。一是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以前主要是普法办在抓,全民普法主要还是学宪法,学老百姓遇到的相关法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在了执法单位;二是变普法部门的“独唱”为各职能机关、部门、单位的“合唱”。原来的普法主要是几个主管部门去抓,现在全国普法办设立了联席会议,主管部门就由一个变成了现在的16个联席单位,制定法规、部门规章的时候征求意见,也是一个普法过程 ;三是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张军举例说,司法部也是一个执法单位,“谁执法、谁普法”也包括对自己内部的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普法,通过各项具体的考虑安排,把“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能够落到实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责任大大加重了,怎么样务实地去落实好,是我们下一步要进一步做好的工作。

 党员如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当有记者提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如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司法部将采取哪些措施予以落实以及普法工作与成立领导小组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时,张军谈到,在中国,有这样一个自己的特色,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全民高度的动员性。普法工作也是这样。中央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的公务员队伍85%是党员,处以上领导干部95%是党员,党员能够尊法学法,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社会管理工作当中守法用法就成为自然,无论是普法还是强化法治建设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

张军指出,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毫无疑问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做出的一项重大的顶层决策安排,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部署、落实,将会起到督导促进、抓紧抓实的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领域、某一个时期的事情,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起到重要保障作用的就是依法治国,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提升依法治理的水平。“谁执法、谁普法”这项工作会在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顶层设计部署安排下,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mdsfxzfc/zxdt/675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