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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机关保的人事代理人员 下月底前须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宁德市机关社保中心近日发出通知称,2014年9月30日前档案存放在宁德市及各县(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事代理人员,若有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据介绍,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全省已统一启动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原有旧系统将于2018年5月31日起停止使用。未按时补缴的参保人员将改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8/0410/803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