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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遴选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宁德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办法出炉。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从今年5月起,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两年遴选一次,人数不超过2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各10名)。入选者每人奖励10万元,分2年平均发放。

据了解,宁德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对象为在宁德市辖区内工作和创业,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宁德市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研发中业绩突出,能够代表全市乃至全省一流创新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同时,要求近5年内,有主持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是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等。原则上应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50周岁以下人才优先入选。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对象为在宁德市辖区内工作和创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运用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能代表全市乃至全省本领域或本行业一流创业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同时,要求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创业团队中的核心研发人员(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核心研发人员拥有10%以上企业股份)等。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的主要创办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参加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宁德市第一至四届市管优秀人才和市管优秀青年人才可参加遴选;被认定为“天湖人才”未满3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遴选。入选者每人奖励10万元,分2年平均发放,由市委组织部颁发《宁德市特支人才证》,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入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人选,自然授予宁德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称号,不再享受市级资金奖励。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8/0413/806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