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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洪荣:农村开展垃圾治理提升行动

宁德网消息 (记者 林珺 实习生 游品岚) 2015年,宁德市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的工作目标。市政协委员洪荣在去年“两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有了回音。

背景:

农村环境卫生不容乐观

近年来,宁德市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取得较大的成效。以福鼎市为例,截至2014年底,共新建污水处理厂5座,实现垃圾无害化闷烧处理4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定期检查、评比等制度,尤其是宁德中心城区,做到了垃圾专人清扫,定点、定时收集,集中处置,市区环境明显优化。

但相较于城市,在一些农村地区,环卫投入还明显不足,环卫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环境卫生不容乐观,既影响村容村貌,又影响村民身体健康。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建议:

鼓励民资参与环境整治建设

洪荣委员建议,加大投入力度,在上级财政允许条件下尽量给予资金倾斜。同时,争取有关部门的经费投入和社会赞助,鼓励民营资本、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整治建设。

同时,各乡镇、村居可充分借助已有的电子阅报栏、宣传文化墙、村村响广播等载体,教育、引导群众克服陋习,提升文明素质;并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要做好典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以局部影响整体,有效提升农村环境卫生。

此外,建立责任区域动态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责任管理原则,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强化保洁队伍建设与管理。建立“部门、村居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事关村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做到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形成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办理:

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三年提升行动

市住建局答复,2015至2018年,全市每年力争完成100个以上村庄整治,确保整治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较为根本的改善,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其中,2015年宁德市实施134个美丽乡村建设,各村均已完成整治规划及整治方案的制定,并按照“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分清楚、粉清楚)要求,启动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

在总结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从2015年起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农村达到“四有”目标(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使农村卫生环境上一个新台阶。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6/0122/8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