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县市频道蕉城新闻 蕉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加工和贩卖野生动物系列案

蕉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加工和贩卖野生动物系列案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杨菲菲 通讯员 周思颖) 记者日前从蕉城森林公安分局获悉,该局历时一年多侦办的一起非法收购、加工和贩卖野生动物系列案件,随着周某、高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终告侦破。

蕉城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在过去一年的侦查时间里,民警们循着一条又一条的线索,深入漳州、三明、泉州等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最终抓获并移送起诉周某、高某、阮某等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2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2016年11月7日15时,森林公安的值班人员接到一群众匿名举报称,蕉城区金涵乡琼堂村村民周某长期从事非法宰杀、收购蛇、蛙等各种野生动物已有20多年,并外销漳州、三明等地。

得知消息后,蕉城森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随即组织民警进行摸排,掌握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经过数天排查守候,民警终于找到周某长期非法活动的蛛丝马迹,当即对周某实施抓捕行动,当场查获麂7只、野猪1头、蛇7条、棘胸蛙9只,以及疑似出售野生动物收款收据7本。

在连夜突审下,周某供认,从2012年至案发时其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并加价转售给诏安的叶某、三明的高某及建阳的林某等人的线索。

鉴于案件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蕉城森林公安分局决定设立专案领导小组,组织精干民警全力以赴侦破此案。

按照“先查实源头,再深挖下游”的侦查思路,侦查民警横跨两县八镇十余个山场,先后抓获本案犯罪嫌疑人阮某、兰某、钟某和雷某4人,查明嫌疑人非法狩猎行为,以及他们与周某之间的售卖行为。期间,侦查民警还发现嫌疑人钟某除了非法狩猎外,还非法持有、使用枪支,将其移送蕉城刑侦依法起诉。

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逐步交待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2012年至2016年,周某从阮某、兰某、韩某等人处收购野生动物,然后分别加价出售给叶某、高某及建阳林某等人,其中2012年至2014年出售给高某的野生动物的款项为609326元,2012年至2016年出售给叶某的野生动物的款项为2268786元。

2017年1月16日,侦查民警远赴三明大田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高某。高某到案后,民警经过连夜四个小时的突审,得知高某于2012年至2014年间,曾从周某处非法收购麂、野猪、蛇等大量野生动物,并转手出售到大田当地市场及泉州、厦门等地,实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金额共计609326元。此外,高某本人还伙同黄某、朱某、傅某等人进行非法收购、加工和贩卖野生动物。为锁定高某与周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侦查民警还多次赶赴大田、南安等地寻找当年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相关证人。

据蕉城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涵盖了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的上、中、下游犯罪网络,为同类型案件侦办提供了判例借鉴。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jcxw/2018/0614/87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