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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工商部门发布警示 警惕电商年中促销“陷阱”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陈星) 根据电商年中促销特点,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网络商品时,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盲目消费。对虚假打折、虚假宣传、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去年6月,郭女士在古田一家网上代购店买了一件短袖骑行服,下单前商家说付款后会返100元优惠券,但最终并没有兑现。经12315调解,商家退还了100元。消费者参加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被商家的“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冲昏头脑,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要货比三家,平时可提前关注实体店和不同购物网站上的售价,并与当前促销价进行比较,避免被商家的虚假打折蒙蔽,谨防“先涨价再打折”。

预售成为电商引导消费、缓解网购平台压力的促销手段,然而部分“预售”商品也有猫腻,甚至明确预售商品不能退换、定金不退等。福安的曹先生在天猫平台购买了一个预售款儿童手机手表,价值198元。收到货后,他想要退货,但卖家不肯。

记者了解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市工商局网络监管科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可首选网店首页有“工商红盾标识”或“亮照亮标”的网店。

据悉,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辖区内的电商平台开启了网络监测,重点针对依法登记的网络市场经营者在天猫、京东、淘宝平台上参与促销活动中发布的信息,以及在省内或省外在线旅游平台上发布的旅游线路、产品或促销活动等页面信息。

此外,今年的“6·18”电商促销恰逢端午节、父亲节,消费者在旅游、用餐、住宿、机票预订过程中应理性合理地消费,及时保存电子票证、QQ、旺旺或微信交流信息、快递单据以及电子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以备维权。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8/0615/877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