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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女友“分手” 男子盗其财物

宁德网消息(李文福 阮晓丽) 近日,一名男子因和前女友分手心中产生不满,便将其家中的财物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被福安警方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7月17日上午12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家住福安市城阳镇中泉村的群众报警称,其家中物品被他人盗走。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7月17日下午3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查,现年52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系贵州省桐梓县人,现住福安市秦溪中村。5月中旬,因女友陈某与其分手心中产生不满,便想报复她,将其家中财物占为己有。7月15日中午,在得知前女友所租住的地方无人后,便独自一人窜至城阳镇中泉村陈某的住处,见其房门未关,便进入陈某二楼房间,盗走煤气瓶一瓶、电风扇一台、被子两床、衣服三件及一辆白色新日牌电动车,总涉案价值219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部分被盗物品已被追回。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faxw/2018/0724/916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