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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工会开展“夏送清凉”活动 按时发放高温津贴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近期气温攀升,宁德市连发高温橙色预警信号。8月9日,市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记者了解到,宁德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基层工会将集中开展“夏送清凉”活动,走访慰问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一线职工。

《通知》中要求,要及时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工会阶段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预防和控制本地区本系统高温中暑事件或者因高温作业而引发的各类事故。要集中开展“夏送清凉”品牌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开展法律咨询、知识培训等服务,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慰问金、防暑降温用品。要继续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动各级“清凉驿站”“爱心服务点”的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项目化和标识化,引导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都来关心户外作业的一线职工,关爱在高温下辛苦奉献的劳动者。

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针对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和条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冶金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工作休息时间、防暑降温措施、个体防护、高温津贴发放、职业健康体检、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职工防暑降温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内容。

此外,要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5月至9月期间,要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并按规定做好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8/0810/934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