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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爱不成拘禁前女友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黄晓萍) 因不愿与前女友小燕(化名)分手,在福州某学校当老师的寿宁小伙小关(化名)竟将小燕掳走拘禁多日,还对小燕辱骂和殴打,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最后,趁着小关回家办事的间隙,被限制在宾馆的小燕最终才得以逃脱。8月24日,记者从寿宁县法院了解到,小关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刑六个月。

持刀威胁控制前女友回老家

据寿宁县法院介绍,小关出生于1991年,今年27岁,系寿宁县人。案发前,小关曾在福州某学校担任教师,与被害人小燕原系情侣关系。

去年7月中旬,小燕向小关提出分手。在女友提出分手后,小关无法面对分手的事实,于是多次对小燕进行纠缠并电话骚扰。同年8月16日晚9时许,小关驾驶一辆小车由寿宁开往福州,于次日凌晨1时许,到达小燕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的宿舍楼楼下,要求与其见面。

相见后,小关将陪同小燕的一名友人支开,并拿走小燕的手机,与小燕一同坐进自己小车的后排交谈。其间,在交谈破裂后,小关手掐小燕的脖子,并恶语威胁,以迫使小燕同意与其前往寿宁。之后,小关跟随小燕上楼,持刀催促小燕尽快收拾行李,跟其回寿宁老家。

次日凌晨2时许,小关开着车载着小燕返回寿宁。途中,小关控制小燕的手机,限制小燕与外界联系,并不时查看小燕的手机,多次对小燕进行辱骂和殴打。同时,小关还将车停靠在路边的紧急停车带,坐到后排与小燕聊天、拥抱、亲吻,进而与小燕发生性关系。

从宾馆逃脱报案

当车行驶至寿宁县斜滩镇S301省道路段时,小关又将小燕带至路边一红色砖房内,殴打小燕的脸面、头部,掐拧小燕的脖子,进而持刀威胁小燕按照其所编写的表明不分手的短信发给小燕的伯父。

当日下午,小关将小燕带至寿宁县斜滩镇一家学生公寓房间内,二人再次发生性关系。当晚8时许,小关因家中需要用车,便安排小燕入住寿宁县鳌阳镇某宾馆房间内,自己则驱车返回寿宁县坑底乡。

次日中午,小燕借用他人手机与家人取得联系,并于当晚坐车返回福州,于次日在家人陪同下向寿宁县公安局报案。经寿宁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小燕左手臂、左腿部、右膝部位挫伤,左颈部见少许擦伤痕,伤情属轻微伤。经物证鉴定所鉴定,在斜滩镇一家学生公寓的房间内提取的疑似精斑为小关所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关以限制与外界联系、威胁、殴打等方式,非法剥夺小燕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同时,法院还认为,小关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当庭认罪,结合案件的事实经过,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审理,法院一审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小关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snxw/2018/0825/949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