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频道福建新闻 中小学各年级须“零起点”教学

中小学各年级须“零起点”教学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孙丽晶)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

按照要求,学校要组织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省颁课程设置方案和“零起点”教学要求,制订学期、学年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随意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中小学校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分工,建立课堂教学、学生作业等检查指导制度,促进教师形成“零起点”教学共识,落实具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教育督导、教研部门要整合力量,紧紧抓住开学初关键时期,组织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督导检查,责任督学要加强学校、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指导。将“零起点”教学纳入开学初学校工作教育督导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各级督导情况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问题的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和达标高中、高中示范性建设学校等予以“一票否决”。

9月10日前,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本学期各年级各学科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中小学校校长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零起点”教学书面承诺。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snxw/2018/0829/952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