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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一窗”处理交通监控违法今起实施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章芳汀) 8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日起正式实施“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省内任一代收银行网点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便民服务措施。目前,市交警支队已与人行对接,宁德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系统均已测试成功,可在银行网点缴纳罚款,其他银行具体开展代收时间将另行通知。

此前,省内高速公路和其他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需分别到高速交警和设区市(含平潭)公安机关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同一车辆因违法地不同,车主需多次往返至不同窗口处理,极为不便。今日起,全省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省内所有道路(含高速)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需要注意的是,属于民警现场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或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仍需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处理。

记者来到宁德建行车站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都已经通过了代缴费业务培训,当事人除了在网银、自助终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外,也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缴交。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如选择线下缴纳罚款的,就可通过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不仅限于违法发生地)办理。代收银行将向当事人提供电子缴款书号(如需纸质罚款票据的,可凭电子缴款书号到代收银行指定网点获取),实现线上、线下更加便捷缴纳罚款。

公安机关提示,目前,当事人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已有多样化选择,除了银行代收网点外,还可通过网上122平台、“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以及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多卡种自助终端等渠道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8/0831/954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