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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砍伐林木 让舅舅“顶包”欲逃避追责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张静 熊丹丹) 为逃避法律责任,安排亲舅舅顶罪,案发后三人均获刑。日前,经屏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滥伐林木罪和妨害作证罪、包庇罪、伪证罪追究黄某某、孙某某、郑某某刑事责任。

经查,2017年,黄某某以人民币5万元的价格,向郑某某购得一片山场林木,并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该山场林木予以砍伐,销售得款32600元。经鉴定,被砍伐的林木169株、立木蓄积量达47.3790立方米。

2017年11月,黄某某得知其无证砍伐上述山场林木一事被举报,联系其年近八旬的舅舅孙某某及郑某某,要求郑某某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言,让孙某某顶替其承担向郑某某购买林木并无证砍伐一事。之后孙某某主动到屏南县古峰森林派出所投案,并按照黄某某交待供述案件情况。案发后,孙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执行逮捕后,意识到后果严重,遂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黄某某向郑某某购买山场林木并无证砍伐的事实,同时供认其与郑某某系因黄某某要求,而向公安机关谎称系其向郑某某购买山场林木并无证砍伐一事。

经检察机关审查,黄某某构成滥伐林木罪、妨害作证罪;郑某某构成伪证罪;孙某某曾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宣告缓刑,而在缓刑期间犯新罪(包庇罪),故数罪并罚。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pnxw/2018/0831/955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