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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处置危险废物 生产废液直排户外 寿宁公安局以污染环境罪刑事立案并抓获数人

▲监测采样人员采集水样。

监测采样人员采集水样。

公安民警和计量人员对废铁皮及成品过磅称重并运往指定存放场所。

公安民警和计量人员对废铁皮及成品过磅称重并运往指定存放场所。

环境监测人员对流向厂房外的生产废液进行PH检测。

环境监测人员对流向厂房外的生产废液进行PH检测。

执法人员查获的废铁桶铁皮,现场无负责人。

执法人员查获的废铁桶铁皮,现场无负责人。

公安民警对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公安民警对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林芳 文/图) “以为不在现场就可以逃脱处罚,想错了!”记者从市环境监察支队获悉,寿宁县一家废铁桶铁皮加工厂,被查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触犯了法律,环保部门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尽管检查时现场没有工人,但目前寿宁县公安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林某某、雷某某等数人,案件正在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今年5月4日,根据群众投诉,寿宁县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合前往武曲镇武曲村,对曹某某等人的废铁桶铁皮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加工厂现场无人,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无任何环保手续,而该厂房东侧有一套约50立方米的加热浸泡槽,浸泡槽内浸泡着铁片的棕色液体,厂内有五台压片剪片设备,厂房地面有棕色废液。经现场PH试纸检测值约为9;厂房内还堆放着废铁桶铁皮和成品铁片,废铁桶铁皮上沾染着废矿物油。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该废铁桶铁皮加工厂机器设备尚有余温,浸泡槽内放有正在处理的废铁桶铁皮,厂内废铁桶铁皮和成品铁片数量较大,且生产废液已从搭盖的简易厂房流向外部环境。环境执法人员根据经验判断,该废铁皮桶实为废机油桶,初步认定为危险废物。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环保、公安两部门分工配合,由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绘制现场勘验图,环境监测采样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公安部门通过武曲镇政府联系宁德市质检计量部门赶赴现场开展称重计量工作。经现场过磅称重,处置前后的废铁桶铁皮总重约为44吨。寿宁县环保局当场对配电箱予以查封,公安机关对厂房和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联系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理,将涉案物品称重后运往指定地点存放,以控制该铁皮加工厂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及避免污染的扩大,确保执法结束后该厂无法继续生产。

5月14日,根据监测结果和危废认定意见,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铁桶铁皮认定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含有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物代码:900-041-49。寿宁县环保局将此案移送至寿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5月17日,寿宁县公安局以污染环境罪刑事立案。6月3日,因情况复杂,寿宁县环保局延长查封期限30日。7月2日,因查封期限届满,犯罪嫌疑人被司法部门采取控制措施,寿宁县环保局依法解除查封措施。记者了解到,目前寿宁县公安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林某某、雷某某等数人,现案件在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侥幸心理不能有,违法之事不可做,尽管检查时犯罪嫌疑人并未在场,但该案执法调查取证程序合法合规,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该铁皮桶铁皮加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已触犯环境污染罪,曹某某、林某某、雷某某等人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snxw/2018/0909/963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