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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法院:用真情帮教指引迷航少年

宁德网消息(龚键荣 周黎晖)又到一年开学季,各学段学生迎来新学年。每个人都希望未成年人能在良好的家庭与教育环境下茁壮成长,然而还是有一些“小花”因无法获得滋养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之路。近年来,为帮助迷航少年及早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寿宁县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情法交融,做好 “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外宣教”,让未成年人感受温暖,迷途知返。

庭前调查 找准温情感化点

2017年11月,寿宁县法院开展了一次特别庭审,法官、公诉人、合适成年人、辩护人与审判对象小正(化名)围坐在一起,如同召开家庭会议。

在宽松和缓的氛围中,众人帮助小正深挖实施犯罪的根源,指出其行为造成的危害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通过诚恳谈心交心,希望他珍惜青春,真心悔罪。经过一番释法析理,这个几乎被家长放弃了的“坏男孩”痛哭流涕,表示认罪伏法,一定改正错误,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面对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寿宁县法院要求承办法官要提前与学校、社区、家长、被告人逐一见面、谈心,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等,剖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和动机,做足庭前调查工作,找准温情感化点。同时,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具有丰富经验并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律师作辩护人,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

寿宁县法院副院长叶永清表示,从寿宁县法院灵活适用“温情式”审判的8件涉少刑事案件来看,这种审判方式让未成年被告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宽容,消除抵触情绪与思想顾虑,减轻对接受教育、改造的抗拒性,促使其更好地认罪悔过,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庭中教育 注重“对症下药”

“尊敬的法官姐姐,您庭上的一番话说到了我的心里。我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好好学习、好好处事。”涉嫌寻衅滋事的小范(化名)写下这句悔过之言。

2017年3月,中学在校生小范参与围殴同学,因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他被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诉至法院。该案主审法官张慧娥在庭前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了解到小范原本品学兼优,后因父母离异产生叛逆心理,并好结伙滋事。

在庭审的法庭教育工作中,张慧娥以平和的语气向小范话起了家常,在剖析他的行为性质之余,还分享了励志故事,这番真诚的教育让小范幡然悔悟。

根据之前社会调查掌握的被告人各方面情况,寿宁县法院充分调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参与积极性,从法、理、情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人生观、亲情、认罪服法和前途等全方位教育,从不同角度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庭外宣教 传播无讼理念

为奠定共建“无讼校园”的基础,寿宁县法院组织青年法官深入各中小学上法治课、开模拟法庭,使师生们知法、懂法、用法。同时,积极参与构筑中小学生平安网,对辖区内涉及中小学校及学生各类纠纷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调研。通过完善纠纷信息沟通机制,法官提前介入指导调处,共同将涉校纠纷化解在萌芽初始状态。

在实际工作中,寿宁县法院营造三个育人环境,即建设“法治校园”环境、创造“平安校园”环境、构建“无讼校园”环境;组建三支队伍,即安全协管队伍、法制宣传队伍、困扰帮扶队伍;开辟三条教育路径,即建设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司法建设进校园、拓宽咨询与指导途径。

记者了解到,自寿宁县法院开展“无讼校园”共建以来,共诉外化解涉校纠纷17起,发放“无讼校园”联系卡5000多张,开展进校园法制宣传39场次,受教育师生近万人。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spd/snxw/2018/0913/967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