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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宁德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云) 记者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农村低保标准从2300元提高到2650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2650元。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2015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调整后,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蕉城从年6221元提高到6781元;福鼎从年6749元提高到7396元;福安从年6720元提高到7372元;霞浦从年6566元提高到7176元;古田从年6321元提高到6814元;屏南从年5016元提高到5482元;寿宁从年5266元提高到5724元;周宁从年5985元提高到6530元;柘荣从年5026元提高到5454元。

据介绍,城市低保标准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6%确定。今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其中,蕉城、福鼎、福安从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6元;霞浦、古田从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43元;寿宁、屏南、周宁、柘荣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407元。

此外,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按城市低保的130%确定。调整后,蕉城、福鼎、福安从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632元,霞浦、古田从每人每月494元提高到576元,屏南、寿宁、周宁、柘荣从每人每月442元提高到529元。

据悉,连日来,市民政局组织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现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到即核即清即退。在核对中开展低保家庭信息采集,县级建立低保对象劳动能力情况台账,预计将于2月底前,完成现有农村低保对象信息核对工作。

■延伸阅读

我市去年发放

低保金36327万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云)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5661(含五保对象)人,去年全年共发放低保金36327万元。

据介绍,去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提高到23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每年4834元提高到5985元;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确定;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00%提高到130%。

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786人,去年共发放低保金4897万元,人均月补助254元,同比增加53元;农村低保对象97703人,发放低保金17190万元,人均月补助146元,同比增加19元;农村五保对象22172人,发放供养金14240万元,人均月补助509元,同比增加86元。

文章来源:http://www.ndwww.cn/xw/ndxw/2016/0204/9694.shtml